那是懶,,沒有按照兩擦一插工作標準,。
在正規(guī)的餐飲公司,都有嚴格的工作程序和標準,,向使用過的刀具必須擦干凈,,放到刀架盒里,決不允許將刀砍在菜墩上,,如果經常將刀砍在菜墩上,,會縮短菜墩使用壽命。
作為一個合格的廚師,,一定要愛護公物,,嚴格要求自己。
我國古代對于刀具的管控在不同時期也有著不同的要求,,比如元朝就嚴格,有“十戶一菜刀”的說法,,幾乎是人們的日常生活都受影響,。但在絕大多數(shù)時期,刀具的管制相對于甲胄而言,,要寬容的多,。這是由于此兩種物品的功能性不同而造成的。
古代刀具管制由于影視劇的影響,,給我們造成一種錯覺是古代可以隨意攜帶刀具,,其實這也是個誤區(qū)。
春秋戰(zhàn)國時期被證實了是我國青銅器發(fā)展最為輝煌的時期,,而青銅所制的刀劍成為各國之間互相征伐的常備武器,,但這個也只能是配備,也就是貴族配備,,因為在這個時期只有貴族子弟才能參與正規(guī)軍,,奴隸和平民只能在戰(zhàn)場上做后勤以及苦力。因此真正持有殺傷性刀劍的就是貴族,,而且也只有上層貴族才具備配持裝飾性刀劍的經濟條件。
“收天下之兵,,聚之咸陽,,銷鋒鏑,鑄以為金人十二,,以示天下之民,?!薄哆^秦論》秦朝是最為嚴格的朝代,著名的“十二銅人”就是秦收繳的民間兵器制成,。韓信敢?guī)е鴦ψ咴诖蠼稚弦舱娴暮苣蛐?!這種行為如果按照當時的法律,抓住了應該就是就地了,。
漢承秦制之后,,刀具的管理依舊是嚴格的,最明顯的案例就是開國大將周勃因“私藏兵器”而被下獄,,雖然歷史翻案說這是政治斗爭,,但能夠以此罪名收監(jiān),說明漢朝的刀具管制也相當嚴厲,。
時至唐朝,,《唐律》明文規(guī)定了不得私有“甲弩、矛矟”,,這個很容易理解,,甲則是甲胄、弩則是遠程殺傷武器,、矛和矟都是較長的軍事裝備,,這個管控是合理的。但唐朝對于佩劍佩刀的管控相對寬松,,這個從現(xiàn)在看來應該與整個國家的“尚武”風氣有關,,文人墨客們都會佩劍加以裝飾,吟詩作賦時也少不了舞劍者“一舞劍器動四方”的助興,!
“京都士庶之家,,不得私蓄兵器”——《開寶禁令》宋朝與唐不同,整個國家尚文輕武,,所以對于民間的刀具管制又嚴格起來,。但在《宋會要輯稿》里提到的“著褲刀”是允許攜帶的,這是一種掛在褲子上的短刀,,可以算是普通民眾用于日常生活的刀具,,也用以成正當防衛(wèi)?!端疂G傳》中楊志于街頭所賣之刀并非屬“著褲刀”,,所以這種情況應該不可信,此書本來就多以反常規(guī)的手法來突出梁山好漢的性格,,諸如梁山好漢大塊吃牛肉的描寫,,宋朝對于耕牛的保護力度可以說與今天保護大熊貓一樣,吃牛肉本身就是一種的舉動,,“楊志賣刀”應該也是這種描寫手法,。
諸郡縣達魯花赤及諸投下,,擅造軍器者,禁之,。諸神廟儀仗,,止以土木彩紙代之,用真兵器者禁,。諸都城小民,,造彈弓及執(zhí)者,杖七十七,,沒其家財之半,,在外郡縣不在禁限?!对伞?p>元朝對于刀劍弓弩的管制應該最為嚴格,,畢竟是以弓馬贏得的天下,所以元朝從源頭就控制了武器裝備的生產,,鐵匠鋪也許是當時最難辦理營業(yè)執(zhí)照的行業(yè),!就連祭祀也嚴禁使用鐵質刀具,并對持弓持刀的身份進行嚴格規(guī)定,,不到一定級別和職務要求,,官員也不是誰想配刀就配的。并對漢人做了特別規(guī)定,,即“諸漢人持兵器者,,禁之;漢人為軍者不禁”,。這也是元朝自知屬于游牧民族入主中原,,因此最注意防范的就是漢人。元朝管制的不止是刀劍弓弩一類的殺傷性武器,,還規(guī)定“諸民間有藏鐵尺,、鐵骨朵,及含刀鐵拄杖者,,禁之”,,管控范圍之廣應屬歷代最嚴,直到明清兩朝,,才對刀劍的管理放寬許多,。因此在我國古代刀劍的管理上還是相對嚴格的,眾多朝代是對于長刀長劍的佩戴有著嚴格的身份要求,,或是士大夫,、或是皇親國戚、或是世家貴族,貧民老百姓是沒有資格也沒有經濟能力佩戴刀劍的,。而眾多鐵匠鋪也非影視劇里那樣客人讓打什么刀就打什么刀,幾乎會對每一種家用刀具的規(guī)格指定標準,,重量,、尺寸都在限定范圍內才算合法。
古代甲胄的管理如題所說,,古代對于甲胄的管理確實要比刀具的管理更為嚴格,,甚至可以說是“零容忍”。
“甲胄而效死,,戎之政也,。” ——《國語·晉語三》古代對于甲胄管理的嚴格性主要因為甲胄的功能性是單一的,,那就是戰(zhàn)爭,,如《國語》所說的“戎之政也”。無論哪個朝代,,甲胄在統(tǒng)治者心中就是才可以擁有,。自先秦開始,軍人披甲上陣以后便有了“甲士”的稱呼,,所以古代常說一個君主或者國家擁有多少,,就會稱之“帶甲百萬”之類。因此,,古代的甲胄就意味著,,那么私人持有,那就是發(fā)動反叛的象征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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